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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委会入驻宝安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首战告捷

来源:深圳市版权协会|作者:调委会|发布时间:2024-09-06 16:31:32

       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元化解决,则是实现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知识产权纠纷领域的具体体现。
        8月27日上午10点,宝安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解室迎来了深圳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中心驻点以来的第一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本次调解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的高度重视,吴迪副局长及知识产权科科长朱琳、何宜蔓副科长全程旁听,在深圳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资深调解员刘阳律师的调解下,申请方和被申请方在平等、和谐、有序的气氛下进行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终于达成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结果。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本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事实进行陈述。调解员本着公正、公平原则,引导双方化解纠纷矛盾的焦点堵点,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在厘清纠纷事实基础上,针对当事人的诉求,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促其彼此互谅互让,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并现场签署调解,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普遍存在侵权事实认定难度高、证据固化难的特点,这对于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包括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的参与人员要充分地了解案件当事双方的诉求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弊、判断风险、权衡得失,缩小分歧,本着对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实现当事人对于调解结果的认同,同时也进一步保障后期履行的顺畅。
        宝安区市场监管局领导表示,首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解成功,为保护中心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开辟了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新途径,有效降低当事人维权诉讼成本,促进司法与行政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参加旁听的深圳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主任陈彦表示:通过今天的调解工作,我们充分地认识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有赖于行政和司法保障,尤其是对于涉嫌侵权人而言,基于对高效及强力的行政和司法保护的预见,以及知识产权诉讼成本高、与其判赔付出高额的成本,不如面对面的沟通,能更快速地了解双方的需求等。
        由此可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能够快速保障知识产权人利益,同时减轻了行政办案和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负担。提升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既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市场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共建守法、诚信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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