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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日丨引入行业协会网络调解,知产审判就这么高大上
4月26日上午
深圳软件行业协会
深圳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
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
深圳市信息行业协会
深圳市网商协会
深圳版权行业协会
深圳市玩具行业协会
深圳市商标协会
齐聚宝安法院
参加
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专业调解
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启动仪式上
八家行业协会与宝安法院签署《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互联网调解机制的合作协议》
共建多元化解纠纷长效机制
宝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在仪式上谈到
宝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在仪式上谈到
一直以来,宝安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努力方向是:专业化、多元化和信息化。知识产权审判在司法审判中地位比较特殊,专业性很强,特别是与科技领域紧密相关,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日益增多。所以,专业化是知识产权审判的必由之路。我们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审判队伍,形成了一套有特色的宝安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更重要的是,我们还要敞开大门,借助专家学者的专业知识,为审判工作提供强大智慧支持。在不断摸索的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强大力量,建立行业协会调解机制,既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纠纷化解方式,也避免了法院调解在专业、公信力上的不足。今天的签约又是一个全新的起点,让我们携起手来,划桨前行,一起为特区知识产权保护再立新功。
启动仪式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宝安法院
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联调中心
为什么要建立知识产权纠纷
互联网调解机制?
随着当前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结合审判实际,宝安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案件渐趋新型化、专业化、疑难化、复杂化
知识产权案件从传统的著作权、商标权纠纷逐步扩大到网络著作权、企业名称权、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以及技术合同纠纷等新类型案件,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交叉的复杂疑难案件不断涌现。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增长较快
当前商业秘密的窃取现象日益增多,人们对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日益加强,近年来商业秘密案件的数量和难度不断提升。这类案件专业性强,案情疑难复杂。
行业协会参与司法调解,突破法官纯粹依照法律寻求化解矛盾的局限,让行业自身特有的优势发挥作用,充分考虑纠纷背景、市场规则等其他相关因素,解决单纯适用法律的不平衡。
二
行业协会参与案件线上调解
有什么优势?
促进司法资源集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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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符合市场规则、适应审判专业化需要的纠纷解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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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诉讼成本,缩短纠纷解决周期,以及缓解解决纠纷的刚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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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地域性的问题,行业协会和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随地参与调解。
推动行业发展秩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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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法官专业知识不足的空缺,增强行业协会的规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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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与行业协会共同推进该行业的稳定、有序、规范的发展。
增强纠纷解决结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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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参与司法调解作为一种弹性化纠纷解决制度,能够平衡相互冲突的双方,兼顾各方利益诉求,在合法合理范围内作出较易为各方当事人所接受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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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法官的司法审查程序实现了诉讼与调解的衔接,保证调解结果的合法性,进一步增强调解结果的社会认同度和可接受程度。
未来
宝安法院将继续与行业协会协同合作
发挥行业协会的力量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制
推动知识产权审判现代化
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以上图文报道由宝安区法院提供